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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关总署:跨境电商B2B试点再扩容,武汉入列
- 2、海关总署:增加上海、福州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_百...
- 3、海关总署:新增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_百度...
海关总署:跨境电商B2B试点再扩容,武汉入列
海关总署于9月1日起,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加入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的直属海关数量已增至22个。自7月1日试点启动以来,跨境电商B2B业务持续增长,整体表现稳健。
海关总署宣布自9月1日起,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全国跨境电商B2B试点已增至22个直属海关。
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上海、福州、青岛等12个直属海关新增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海关,至此,试点海关增至22个。今年初推出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创新制度,7月进一步扩大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表明跨境电商新业态对于“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的决心。
商务部3月22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3月18日,商务部联合六部门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此次试点扩容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以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城市(区域)。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表示,此次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是落实“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此次扩容是对之前出台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延续。”洪勇表示。
海关总署:增加上海、福州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_百...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除了现有的试点海关外,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也加入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些试点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执行相关工作。
海关总署宣布,从2020年9月1日起,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进行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现有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试点范围内的企业将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进行操作。
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指出,在现有试点海关的基础上,新增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海关总署最近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决定在现有的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12个新的直属海关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些新增的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旨在促进跨境电商领域的发展,提高出口效率,优化监管服务。
海关总署:新增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_百度...
海关总署宣布,从2020年9月1日起,增加上海等12个直属海关进行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现有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试点范围内的企业将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进行操作。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2号,除了现有的试点海关外,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也加入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些试点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的规定执行相关工作。
海关总署最近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决定在现有的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12个新的直属海关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些新增的试点海关包括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和西安。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旨在促进跨境电商领域的发展,提高出口效率,优化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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