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超市一个月内失窃8次,窃贼为何专挑千元一斤的牛排等高档肉类下手

上海一家超市一个月内失窃8次,窃贼为何专挑千元一斤的牛排等高档肉类下手

包依霜 2024-12-10 国内新闻 35 次浏览 1个评论

今年6月19日,上海市长宁区一家高档商超生鲜柜台的工作人员在盘点商品时发现,1000元一斤的M9+西冷牛排、150元一斤的牛腱等高档肉类对不上账,明明数量少了,却没有结账记录。调取监控后才发现,竟是“内鬼”所为。

孙某和许某同为该商超家居部的促销员,孙某偶然间发现,待售商品只要不经过收银,即使数量少了店方也发现不了。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许某和自己的弟媳汪某,三人一拍即合,决定从超市偷一些生鲜肉来“改善伙食”。

之后,汪某来到该超市假装购物,逛至生鲜柜台时,她挑选了价格较高的牛排、牛腱子等商品,用购物车运到厨房用品货架旁的角落,放进孙某和许某提前准备好的纸箱里,随后离开超市。紧接着,孙某和许某将纸箱拿到小仓库,由孙某在监控盲区把商品分成三份,装在自己身上带出超市。许某和汪某则在商场消防通道或卫生间内等待孙某,三人拿上自己的那份后各自离开。

上海一家超市一个月内失窃8次,窃贼为何专挑千元一斤的牛排等高档肉类下手

汪某将肉放到提前准备好的纸箱里 长宁检察院供图

经统计,她们在今年5月24日至6月19日间,前后8次用上述手段盗窃超市内的生鲜肉类商品,累计价值7066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许某、孙某伙同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许某、孙某和汪某三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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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十二时辰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唐朝盛世,展现了一段扣人心弦的历史传奇,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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