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集团(01901)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19日,飞扬国际与宁波真航(其中包括)订立终止协议,飞扬国际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宁波真航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浙江飞加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6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268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分别由飞扬国际及宁波真航拥有60%及40%权益,而海南真旅的业务范围包括提供旅游咨询服务、旅游代理及相关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航空客运票务代理服务、资讯科技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业务资讯咨询、营销及销售规划以及批发电子及手工艺品。
根据原协议,倘目标集团未达到持续预期;连续两个月取得净亏损;或一个年度内有三次或以上未达到每月保证利润,则本集团有权单方面终止原协议。经考虑目标集团未能达到相关财务表现,飞扬国际决定订立终止协议。
鉴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终止协议的条款是按公平基准磋商,属正常商业条款,而出售事项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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